合肥市夫妻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
时间:2019-12-31 10:52:15
《婚姻法》规定: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
有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%至30%的比例给付。
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%。
无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如果有双方协商子女抚养费可以参照以上标准,协商不成如果起诉到合肥市地法院离婚,则会由合肥市法院进行判决,但法院判决一般都有自己的标准,不会完全按照一方收入的20%~30%进行判决,只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,以及合肥地区的平均消费水平来确定。